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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Y02版:今日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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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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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外来务工者将可享临时救助
针对因交通事故逃逸、重大疾病或遭遇住房火灾等突发性原因造成的困难

N本报记者 苏碧蓉 通讯员 赖祖荣

本报讯 今后,泉州外来务工人员因交通事故逃逸、重大疾病或遭遇住房火灾等突发性原因造成困难的,均可享受临时救助。

据泉州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科长许党惠介绍,外来务工人员临时救助制度是在原有的临时救助制度基础上,将外来务工人员涵盖到救助对象中来。鲤城、丰泽、石狮、晋江4地已先后出台涵盖外来务工人员的临时救助政策。接下来,泉州在全市范围内扩容临时救助制度,各地可根据自己的实际财力情况,制定相关实施细则。

据介绍,一次性救助金额最高限额5000元,一个家庭全年临时救助累计最高限额10000元。救助标准和最高限额可根据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及时调整提高。以石狮为例,该地根据当地财力情况,临时救助一次性救助金额最高限额8000元,一个家庭全年临时救助累计最高限额15000元。

临时救助以提供现金救助为主要方式,小额临时救助〔2000元(含)以下〕,原则上直接发放现金;大额临时救助(2000元以上),原则上通过银行实行社会化发放。申请人提供的银行账号必须是申请人本人及家庭成员或申请人委托人的开户账号。

此前,原有的临时救助制度中规定救助对象仅为具有泉州市户籍的常住居民,主要针对救助对象家庭因病、子女就学或遭遇突发性、特殊性困难时进行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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