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北晚 综合
本报讯 昨日,本报报道了李天一案最新进展(7月20日A20版):在受害人报案前,李天一家长被受害人敲诈50万元。昨天上午,李家法律顾问兰和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否认该消息是李家提供的,但表示该短信内容应该不会空穴来风。而受害方的代理人田参军律师则声称,随着案件审理,谣言将不攻自破,以后不排除追究所谓“知情人”的名誉侵权责任。
李天一家庭律师:兰和
“50万的描述是个颠覆性的信息”
据知情人士透露,李天一称,事发后对方通过电话和短信索要50万。
记者与李家的法律顾问兰和取得联系。兰和律师表示“勒索50万”的消息不是李家对外披露的。兰和表示不知道是谁提供的该条短信,但他认为:“对50万的描述是一个颠覆性的信息。有短信的截图为证,不会是空穴来风。但是,在所有事实没有经过法庭的庭审、质证、辩论、调查前,我不能作什么结论。”
受害人一方律师:田参军
“不会因对方故意对外透露案情,就相应透露更多一些消息”
昨天上午,记者与受害方的代理人田参军律师取得联系。据田参军律师介绍,他此前在阅卷以及与被害人探讨案情时,从来没有见过该短信。至于据称是酒吧人员的手机号与李天一父亲联系,他也会再跟酒吧老板核实。
“我必须指出的是,此案不但是涉及未成年人,因为其强奸案的性质,更涉及受害人的个人隐私。在法院开庭审理之前,相关案卷材料和被告人的供述等内容都是保密的。对外透露案件具体细节就是泄露国家秘密。”田参军律师表示,他不会因为对方故意对外透露一些案件情况,就相应地透露一些消息。
“这是一步一步抹黑受害人的计划”
“从所谓知情人说受害人是陪酒女,再到现在的卖淫嫖娼说,这是精心策划的一步一步抹黑受害人的计划。”田参军律师表示,受害方是公司白领,不管李家对外如何抹黑,对案件定性都没有丝毫影响。随着法院开庭审理此案,谣言会不攻自破,民众会作出理性判断。
更多的律师加入进来……
“敲诈”短信恐难影响案件定性
不少该案之外的律师也加入到这场战役中: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许昔龙律师表示,即使被害人事后以走法律程序与向媒体公开为要挟,向李天一的家属索要50万元,但刑事案件已由司法机关立案处理,法律程序也会依法推进,并不是被害人一方可“撤诉”的,事后要钱的行为并不会影响强奸罪的定性。“按照目前各方曝出的信息来看,李某某认为其是嫖娼,那么此案的争议点将在于是嫖娼还是强奸。如果是嫖娼,双方在事前有无关于嫖资、嫖宿地点的商议?被害人是否事前收取嫖资或约定事后给付嫖资?不能简单、机械地将事后索要50万元认定为嫖娼关系。”
□“李天一案”的种种细节
“妈,想吃米饭”
“都什么时候了还想着吃”
本报讯 7月19日,李天一等涉嫌轮奸在北京海淀区某法庭提审。昨日有媒体曝光了提审细节。
李天一母亲梦鸽作为监护人当天出现在了法院,而李双江则未有现身。关押多日的李天一在见到母亲梦鸽后说:“妈,我想吃米饭。”而梦鸽则气愤地说:“都什么时候了还想着吃!”
“知情者”是谁?
据田参军律师介绍,事发后受害人杨某痛不欲生,目前杨某已经就本案提出了刑事附带民事索赔,但具体数额还不便透露。此外,考虑到杨某的情绪,她很有可能无法在庭审中露面,所有一切都将交给律师打理。
就目前的情况来看,不断有媒体以所谓“知情人”作为消息来源,说李家认为被害人是陪酒女,说李天一认为双方是卖淫嫖娼关系。但是,李家却不断否认是其提供的相关消息。那么,这些抹黑受害人的所谓“知情人”,到底是何方神圣呢?田参军律师称,被害人不排除对侵犯其名誉的人员提起诉讼,并要求媒体说明消息来源。
那个敲诈短信是谁发的?
涉事Global酒吧丁总监称:“杨女士不是陪酒女,她在酒吧附近一网络公司上班,酒吧里就没有陪酒女。”他还表示,李天一所说的“张经理”,其实是酒吧里一个男服务生,即便真是发出了那样的短信,也是为了从中间说和这件事。现在,该服务生已经不在酒吧工作了,“事发前他才来工作了半年,事发后就离开酒吧了。”(京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