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陈丹萍 通讯员 郭智山
【消费案例】
黄先生今年5月1日购买一部国产电视机,5000多元。黄先生说,商场销售员介绍时称这款电视机具备上网功能,但是等他买完回家安装后却发现这台电视不具备上网的功能。随后,黄先生联系商家反映,相关工作人员上门查看后,也证实了该电视不具备上网功能,并告之可以退货。可是当黄先生要求退货时,商家却又反悔不给予退货。无奈之下,黄先生投诉至12315要求商家退货。经调解,商家同意更换一部电视机给黄先生。
【业界释疑】
询问清楚并要求提供书面凭证
疑问1:黄先生本想买一部可以上网的电视,经销售人员介绍,以5200元购买了一台具有上网功能的电视,可是回家后,黄先生却发现,电视的上网功能消失了,这是怎么回事呢?
释疑:
记者从业界了解到,黄先生购买电视的时间,是在今年的5月1日,也就是五一期间,通常每年的五一、十一都是家电销售的黄金周,这个时候厂家会给出许多优惠资源,商场也会有各种促销活动,例如“返券返现”、“限时抢购”、“抽大奖”、“预交订金再翻倍”、“折上折”……面对这些琳琅满目的促销,市民在购买家电的时候更是应该询问清楚再进行购买。因为节假日期间,商场可能由于人手不足招聘部分临时促销员,而这些促销人员往往只是经过简单的培训就直接上岗,促销员本身对于家电产品的了解可能都不够准确,难免出现误导的现象,在这种情况下,消费者应该多询问,了解清楚,最好可以让销售人员当场演示功能,同时,对于销售人员的介绍或者承诺内容,最好能有书面的相关凭证。黄先生遇到的情况,很有可能是商场销售人员的误导,销售人员误将没有上网功能的电视卖给了黄先生。
退换货不是无条件的
疑问2:黄先生买的电视安装后才发现不是自己想要的,进而要求商场退货,可却遭到了商场的拒绝,黄先生很纳闷,为何商场不给退换货呢?
释疑:
根据国家三包法第九条规定: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退货时,销售者应当按发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然后依法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或者按购销合同办理;第十条规定:产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选择换货或者修理。换货时,销售者应当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然后依法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或者按购销合同办理。
但是,记者了解到,三包规定的7日可退货、15日可换货的前提是产品有质量问题,才可以按照三包规定退换货,并不是“无条件”的退换货。黄先生的电视并没有质量问题,只是没有上网功能,因此,根据三包的退换货规定,商家是可以不给予其退换货的。业内人士建议,像黄先生这种情况,在购买前就必须跟销售人员核对清楚功能以及电视机的型号,确认无误后再进行购买,也可以免去今后退换货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