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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XZA05版:同城/厦漳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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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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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将推行
重大设备监理制

N本报记者 陈志坚

本报讯 日前,厦门市质监局、发改委、经发局联合印发《关于推行重大设备监理制度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推行重大项目监理制度。

重大设备主要包括装备制造基础设备,资源开采、加工和利用设备,能源生产设备,石油化工设备,交通运输设备,节能环保设备等。《意见》指出,三大类建设项目中涉及的重要设备,设备投资总额超过3000万元,鼓励推行设备监理制度。具体包括:厦门市、区财政性资金投资的工程项目;全部由国有资产投资或者由国有资产投资控股的工程项目;厦门市重大工程和重点工程项目。

《意见》规范设备监理活动,要求对设备监理单位实施设备监理资格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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