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黄颖 通讯员 徐丽萍 马和木
本报讯 最近,长泰的王先生碰到芥末包过期的事。经过芗城12315调解,超市退还他208元的购物款,并赔1000元。
7日下午,王先生到市区新华北路一家大型商超买了6盒三文鱼片,价格208元。就在王先生结完账后准备回家时,他想起上个月底,他也在这家超市买过一次生鱼片,当时吃完拉肚子了,过后才发现生鱼片所配的芥末,已经过期了,因为生鱼片已经吃完,王先生没找超市要求处理。
这次,王先生翻找芥末盒外的包装,发现芥末酱生产日期为2012年5月6日,保质期为12个月,已超3个月。
王先生当即折回超市处理,可超市的工作人员表示只同意让他更换。
芗城12315服务台执法人员现场查看,王先生反映的情况属实。经调解,超市同意退还王先生购物款208元并按照5倍赔偿1000元。
同时,执法人员责令超市将该批三文鱼片进行下架处理,并启动“诉转案”程序,将该案件转给相关部门进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