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长江日报 武汉晚报 综合
核心提示 三级伤残的他平时由妻子照料生活,3月5日,妻子被诊断为癌症晚期并转移,4月14日,他艰难地将爱妻一步步挪到长江边……
“对不住啊,你在那边再享福啊,冒得病痛啊……”他连人带被子一起,把妻子推入水里,口中边这样喊着。见全身浮肿的妻子没有马上沉入水中,而是随着水流淌走了,他又沿着江堤,追着妻子走了“几百米远”,仍舍不得离去。
原来,妻子患癌晚期,体征指标有手术禁忌,疼痛难忍求“速死”,残疾丈夫用助动车驮妻到江边助其沉江自杀。近日,武汉市汉南区法院认定这名“助妻”死亡的老人故意杀人罪名成立,判处有期徒刑4年,因老人对社会不再产生危害,加之身体残疾不宜收监,允许监外执行刑期。
1妻子患癌求速死
这辈子都听你的 这事一定要听我的
70岁的汪卫国(化名)与67岁的叶爱珍(化名),是一对夫妻,家住武汉市汉南区纱帽街。随着年事渐高,汪卫国股骨头坏死,其中一只眼睛视网膜脱落,落下3级伤残。平时,汪卫国的生活起居由妻子叶爱珍照料。
3月5日,老伴叶爱珍被检查出乙状结肠癌晚期,伴有肝脏多发性转移。不幸的是,由于她心脏不好,身体多项指标显示,不宜手术。
4月10日,叶爱珍出院。出院后,因病情恶化,老人疼痛难忍无法入睡,难以进食,卧床不起。由于三个儿子外出务工,照料叶爱珍的重担,落在行动不便的汪卫国身上。
清明节刚过,叶爱珍老人在电视里看到有“水葬”一说,认为人死了沉入江中,很干净,又不给儿女添麻烦。于是,叶爱珍苦求老伴将她送到江边,“想尽快了结一生”。老人还说,她这辈子都听丈夫的,“送我到江里去,这事一定要听我的”。丈夫只得答应。
2丈夫推妻子入江
沿江堤哭送数百米路程,不忍离去
汪卫国在庭上供述称,4月14日,是妻子叶爱珍“算好的日子”。上午8点左右,汪卫国在叶爱珍的“指挥”下,开始清理衣物。汪卫国翻开衣柜和箱子,找出了叶爱珍舍不得穿的新衣服,叠整齐堆放在一起。
“到了那边,也要铺床铺被子,再带一床新床单。”叶爱珍说。汪卫国找出一床新床单,将叶爱珍搀扶下了床。但他实在没有能力将妻子抱上助动车。
这时,门口有一行人路过。汪卫国跟行人打招呼,请求帮他搭把手,将生病的老伴抬上车,行人将叶爱珍架上了车。汪卫国驾着助动车,来到纱帽街江堤边。他用尽力气,一点一点将妻子挪到江边。一路上,叶爱珍不断呻吟,催促他快点。“还是不忍心,不愿意这么做,但老伴一直催我快点。”汪卫国说。
汪卫国将被子摊开,让妻子坐在被子中间。他将衣物行李等放在妻子怀里,将被子再包裹起来,再扎紧被子四角。他连人带被子一起,将她推入江水里,“对不住啊,你在那边再享福啊,冒得病痛啊……”
因叶爱珍全身浮肿,一时沉不下去,随着水流淌走了。这时,有渔民拿起喇叭喊话:“老人家,这事做不得的!”但叶爱珍已经没入滚滚江水中。
汪卫国沿着江堤,追着妻子走了“几百米远”,不忍离去,最后才伤心回了家。他没想到,有渔民报了警。
3儿子为父亲辩护
愧对妈妈,再不能让父亲临老进监狱
事发后,民警赶到现场,很快找到叶爱珍的遗体并打捞起来。经法医鉴定,叶爱珍为溺水死亡。
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起诉了汪卫国。得知自己犯下杀人罪,汪卫国感到意外。他说自己是帮助老伴自杀,没有要杀人的念头。得知自己要负刑事责任,他自己也想“一死了之,跟老伴一起走了算了”。
6月3日,汪卫国涉嫌故意杀人案在汉南区法院开庭审理。汪卫国不接受外人辩护,他的二儿子汪明(化名)担任了辩护人。
汪明泪流满面。“丢脸啊,我和我的兄弟惭愧啊!”汪明说,一个月前,他们兄弟与父亲一起,办理了母亲的丧事;一个月后,他却坐在法庭上,为自己的父亲辩护,请求法院放过自己的父亲,给他和兄弟一个尽孝的机会。
汪明说,母亲住院期间,多次跟他和兄弟说,不要白花冤枉钱了,她年纪大了,做不了手术,就让她死了算了,“每天吵着要出院,舍不得我们花钱。”母亲出院后,病情加重,疼痛难忍,请求父亲快点将她“弄死算了”。
“清明节刚过,她听到‘水葬’干净,一心就想投江自杀,但她卧病在床。”汪明说。
汪明说,母亲是个要强的人,臀部开始溃烂,“我们想去帮她洗下身,母亲死活不肯,而父亲又行动不便,母亲常叹‘要是有个女儿就好了’。”
“希望法院网开一面,父亲不是故意杀人,我们已愧对妈妈,再不能让父亲临老进监狱,要尽孝。”汪明兄弟3人这样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