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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2版:今日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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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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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特殊类型招生
不能跨类别转专业

N本报记者 李薇

本报讯 省教育厅昨日发出通知明确,普通高校按照特殊类型招生办法录取的考生,原则上入学后不能申请转学或跨类别转入本院校其他专业学习。

据悉,普通高校特殊类别录取的新生,包括普通专科升入本科、五年一贯制、三二分段制、第二学士学位、单独招生、注册入学、预科班、民族班等招生录取时有特殊要求的学生。省教育厅要求,新生入学3个月内无法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验证其前置学历信息的及入学资格审核不通过的,应取消其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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