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华健 实习生 吴志颖 文/图
本报讯 前天下午2点多,梁警官接到一个报警电话。“是石狮湖滨派出所吗?我捡到一张银行卡和2000元现金,希望能交给失主。”报警的是一名男子,说自己在石狮步行街华侨医院旁边的ATM机旁。
梁警官赶到这个ATM时,因为天气炎热,20多岁的报警男子已满脸通红,一米七左右的个子,额头渗出细细的汗珠,手里攥着一把钞票和一张银行卡。见到民警,他递过捡到的财物,告诉民警,当时他到银行ATM机准备取钱,发现机器里还有一张银行卡,尝试着按了两下,机器就开始操作,紧跟着就吐出2000元现金。
他说,自己在石狮打工,每个月工资也不是太高,但卡里的钱不是自己的,他不会要,便将钱和银行卡保管好,迅速与民警取得联系,希望民警能帮忙找到粗心的卡主。
交代完这些,男子转身就想离开,民警问起他的姓名,他婉拒回答,只说“这些事情是自己该做的”。
这张银行卡的发卡银行为建设银行,卡号为“6217001830004590876”,卡的背后还有签名,但只能辨认出“洪某某”。
石狮湖滨派出所一民警介绍,经初查,此卡可能是外地卡。希望失主看见报道后,迅速与湖滨派出所联系。
□征集令
遇好人好事
请告诉我们
善举凝聚力量,爱心传递正能量。
本报“好人力量”栏目,为您讲述发生在泉城的好人好事,设“我要表扬TA”、“小人物列传”等栏目,不定期出版。
亲爱的读者,请您相信,总有一份善心,默默无闻地温暖着一个角落。从今天起,那些温暖的小事,那些平凡生活里的所有美好,我想一一告诉您。如果您想表扬身边的好人好事,如果您愿分享那些感动您的正能量,也希望您能第一时间拨打海都热线通968111,或在新浪微博@海峡都市报闽南版,告诉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