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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XZN10版:同城/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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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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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资扩股配售股份的公告

各位股东:

《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配售股份方案》已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批准,本行决定向全体股东配售股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配售股份的类型及面值

本次配售股份的类型为人民币记名式普通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壹元。

二、配售股份总额

以本行现有股份总额14.07亿股为基数,按每10股配售3股向全体股东配售股份,拟募集股份总额为4.22亿股,配售股份后股本总额为18.29亿股。

三、配售股份的发行方式

(一)发行对象: 2013年8月21日本行在册的所有股东。

(二)发行比例:以本行股东持股数额每10股配售3股。

(三)发行价格:每股人民币2.00元。

(四)配售股份的程序及时间

1.有意认购本次配售股份的股东必须在2013年8月30日前一次性将认购资金缴入本行的指定专用账户内,逾期未缴纳认购资金的视同放弃本次配股权利,本行将不予保留其配股额度。

2.本行2013年增资扩股配售股份指定缴款专用账户如下:

户名: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501021129301001018

开户行:泉州银行营业部

3.本行所有营业网点均可办理缴纳配股款手续。

4.为确保对缴款股东及其款项的有效识别,本次认购配售股份不接受“网上银行”缴款方式,各股东可到本行的营业网点柜台缴交认购款。股东缴款时,须在缴款凭证的“来源/用途”栏注明“股东名称+配股款”(非常重要),在缴款凭证的“备注”栏注明联系电话。采取汇款转账缴交股款的,必须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本公司(单位)的账户汇出。

5.股东按其持有股份数额的30%认购配售股份,当其应配股份数出现未整股的情况下,按其应配股份数的小数点第一位四舍五入以整1股配股。

6.股东缴交的每一笔认购资金只能对应一个股东名称。股东超额缴交认购款,超过部分本行将予以退回;未足额缴交认购款,按其实际缴款金额予以整1股配股。

7.配股资金必须在2013年8月30日本行营业时间结束前到账。如在2013年8月30日当天办理缴款手续的,特别是在其他银行或异地办理的,请特别注意确认款项到账时间,请勿在当天本行营业时间即将结束之际办理,否则认购资金未能及时到账导致无法认购配股股份的,其后果由股东自担。

8.股东缴交配股款后请妥善保管缴款凭证原件,该缴款凭证原件将作为股东换领新股权证书(股票)的依据之一。

四、其他事项

(一)股东认购配售股份必须以现金缴款或汇款转账的形式,且必须是合法的自有资金。

(二)本次增资扩股配售股份不参与本行2013年度的利润分配,配股资金不计付利息。

(三)请各位股东互相转告。

五、咨询及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95-22572621

传真:0595-22572612

本行网址:www.qzccbank.com

通讯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云鹿路3号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362000

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八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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