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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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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本报记者 廖海霞 通讯员 王玲玲 本报讯 刘某无证驾驶摩托车载朋友回家,途经石狮水头外线一个高架桥时,遇蚶江边防所民警设卡,担心被查,他冲关逃跑。不想撞倒一执勤民警小王,致其轻伤。昨日,石狮法院以妨碍公务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1年9个月。 27岁的刘某是四川人,在石狮务工多年。让他获刑的事件是发生在今年5月29日晚上8点,他没有摩托车驾驶证和行驶证,坐在后座的朋友也未戴安全帽。将小王撞倒在地后,刘某与朋友也摔倒在地,被其他执勤官兵当场抓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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