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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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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本报记者 林深圳 本报讯 昨天上午,经漳州芗城工商局12315服务台协调,市区某影楼与顾客林先生达成调解:影楼收回两本婚纱相册,但将相册内的婚纱照取下,交给林先生自行处理,影楼折现600元给林先生,由林先生另作婚纱相册。另外,林先生花1800元拍摄婚纱照,原本可享受的新娘化妆等后续服务,就此终止。 此前,因婚纱照上出现疑似广告的英文和有哀怨气息的韩文,市民林先生认为其不合时宜、不吉利,要求影楼重做婚纱相册。影楼同意重做,但称必须将此前发出的相册交给厂家处理。而因本地风俗,林先生不想让已做好的婚纱照被销毁,希望自行处理,双方为此产生纠纷(详见本报8月27日N3版报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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