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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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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天一当庭否认发生性关系
其涉强奸案昨日开庭,5嫌疑人均不认罪,但证供相互矛盾
昨日,梦鸽一出现在法院,就遭到记者围堵

N北京晚报 法制晚报 新京 人民网 综合

本报讯 昨日上午9时30分,李天一等5人涉嫌强奸一案,在北京海淀法院正式开庭。因采取不公开审理,令此案更让人好奇。

据报道称,庭上5名犯罪嫌疑人均不认罪。李天一更否认殴打杨女士,否认与其发生性关系,他辩称“自己睡着了”。但是在庭上,几名嫌疑人的证供相互矛盾。魏某就表示李天一和王某曾打杨女士。

今日,此案将继续审理。李天一的辩护律师表示,将提交颠覆性证据,继续做无罪辩护。

【庭审】

李天一:当时喝醉了,什么都不知道

据《法制晚报》报道,昨日庭审主要是公诉人宣读了起诉书,被告人就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分别进行陈述。昨天上午在法庭主持下,公诉人就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先后对三名被告进行单独讯问。辩护人及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分别对被告人进行了补充发问。

庭上,5名犯罪嫌疑人均不认罪。据《北京晚报》微博消息,李天一否认殴打,否认与杨发生性关系,并说当时喝醉了,什么都不知道,认为是嫖娼且自己没有行动。另一名被告王某也否认殴打,说“审讯时遭恐吓”。而被告魏某承认,在车上,李天一打了杨女士几耳光,在房间,王某踹了杨女士几脚。

李天一方

李天一辩护人:今日交颠覆性证据

昨天,李天一的辩护人陈枢明确表示,将做无罪辩护,而他也将向法院提交一些新证据。庭审结束后,他透露,昨天的庭审只进行到了法庭质证阶段,今天上午将继续开庭。之前所提的颠覆性证据,将在今天的庭审上向法庭呈交。

他表示,今天下午李家法律顾问兰和可能将举行新闻发布会,向媒体通报庭审情况。

在法院外,梦鸽的家庭法律顾问兰和对记者表示:“直到走进房间之前的整个过程,都是有证据的,但关键是在房间里做了什么?张某自述在酒吧怎么喝酒的,怎么从酒吧出来的,怎么到餐厅吃饭的,怎么到地下车库的,整个过程没有像酒吧说的那样拖啊、拽啊的情节。包括进湖北大厦,大厦里是有视频的,目前来说,是没有拖拽、殴打的情况。”

兰和说,被害人杨女士今天没有出庭,是否对庭审结果有影响,目前尚无法判断。但是,作为被告人一方,希望她出庭,对于事实的查清很关键,对其自我权益的保护也有帮助。兰和认为,如果最终认定有人设局的话,那么,杨女士就存在一个“陷害”的问题。

魏某辩护人:嫖娼和强奸成分皆有

律师李在珂在此案中为被告人魏某的辩护人。他昨日在开审前明确表示:“杨某不值得全社会同情,我认为她应该去的地方是收容教养所。”

他认为杨某为改善生活,从事不正当职业。从一定角度说,是她把这几名未成年人害了。

是否有证据证明杨女士从事特殊职业?对此问题,李在珂还自信满满地说:“没证据我会这样说吗,这是要负法律责任的。”他认为,5名被告人犯下此事,既有内因,也有外因。有嫖娼成分,也有强奸成分。如果被害人有过错,至少可以减轻被告人20%的责任。

受害者方

代理律师依然不语进法庭

昨天上午,声称庭前不再接受采访的杨女士代理律师田参军来到法院时,面对媒体依然大多闭口不语。加上他到庭时,正赶上梦鸽前来,媒体一哄而上,将梦鸽团团围住。田参军趁机迅速进入法庭。至于50多万元的民事赔偿部分的具体情况,被害人一方现有多少证据、哪些证据,杨女士目前的情况以及她的身份问题,田参军在开庭前都没有答复记者,并表示庭后会披露相关信息。

证人张某:出庭弥补我的过失

梦鸽以组织卖淫罪所举报的酒吧工作人员张某,于昨天出庭作证。他说:“我对杨女士所遭遇的伤害负有一定的责任,当天我喝多了,没有保护好她。在法院征求我的意见,问我是否愿意出庭作证时,我明确表态愿意出庭。我出庭作证,就是为了弥补我的过失。”

张某也只有22岁,所经世事并不多。案发后,不堪承受内心自责的张某从酒吧辞职,目前仍无工作。他表示,自己现在的生活状态就是吃饭、睡觉,暂时没有找新的工作。

“办案机关找我录过好几次口供,我都如实叙述了事情的经过。”张某说,今天出庭,他并不害怕被告人的律师会问什么刁钻的问题,因为他只会如实介绍事发经过。

对于自己所应承担的责任,张某表示:“当时就是喝多了,在李天一他们打架后,先跟着他们跑,后来头太晕了,就自己先回家了,没想到杨女士就出事了。”张某说,第二天杨女士来找他时,可以说是鼻青脸肿,作证时他会如实介绍这一点。

不过,对于作证的具体经过,张某表示,应法院要求,他需要予以保密。

【专家解读】

被害人不出庭 受法律保护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阮齐林接受记者采访时称:“此案的争论焦点并不是被害人杨女士的身份,而是被害人是否同意发生性行为。如果被害人同意,就是卖淫行为,如果被害人不同意,就是强奸。这取决于事发当时的具体情况,不能仅凭事发后被害人的一面之词。”阮教授同时指出,本案存在一个特殊情况,就是被害人当时处在醉酒状态。在这种情况下,被害人没有具体的表示,不代表就同意了李天一等人的行为。

梦鸽及其委托的代理人一直在强调杨女士陪酒女的身份。对此,阮教授表示,辩护人意图揭露杨女士的人生污点,让其证词的可信性遭质疑,同时也将李天一等人的行为定为“嫖娼”的可能性增加。

这个案子还需要看原被告双方的年龄。5名被告都是涉世未深的未成年人,对于酒吧环境及陪酒小姐的行为认识不够清楚,在处理男女问题上,能力与成年人也存在天壤之别。他们的主观认识有可能没有意识到其客观行为所带来的严重后果。大家在对待这个案子及李天一等被告时,应该客观冷静,不能简单抱着“仇富”心理。

据了解,经海淀区人民法院通知,杨女士明确表示不出庭。依据有关法律规定,法庭认为,被害人未到庭不影响本案开庭审理。阮齐林教授认为,在强奸案中,被害人拒绝出庭是受法律保护的。但在法庭辩论环节,双方质证时,被害人此前的回避会给自己带来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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