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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B06版:房产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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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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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周话题 房贷紧张时期,买房前——
先查查是否存在这些问题

炎平/制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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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本报记者 林桂平

最近,住房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都比较紧张,住房贷款问题受到了众多购房者的关注。不过,不少人心烦的不是排队等贷款,而是因为遇到下列这些情景……

1.交了定金

发现征信纪录不良

最近,在泉州工作多年的林女士在洛江下定买了一套房子,可是,到了打算要交首付、签购房合同时,她傻眼了。在签购房合同前查询个人征信情况,没想到在“个人信用报告”上发现自己竟然连续出现了4期信用卡逾期记录,累计逾期竟然达到了10期以上。泉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告诉她,这种情况可能会影响到住房贷款,具体还要看林女士的信用卡使用记录明细。

其实,林女士的例子并不是个例。记者走访了解到,最近不少购房者都出现因“个人信用报告”出现不良信用记录而无法办理按揭贷款的现象。据了解,借款人或配偶在最近12个月连续3期或累计6期有个人征信问题;借款人或配偶在最近24个月连续逾期6期以上或12期以上;借款人或配偶在历年连续逾期12期以上或24期以上,被视为不可受理的个人征信情况。业内人士提醒,在买房前,购房者本人可以先带上身份证,查个人信用报告。在个人信用报告情况符合住房贷款要求时,再下手买房,以免出现因无法办理房贷而导致定金无法退回等情况。

2.买二套房首次用公积金 无法享首套利率优惠

最近,正打算买第二套改善住宅的李先生向记者反映,一年前,他用商业贷款买了一套90平方米以下的住宅,最近打算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房,结果发现,首付要50%以上,贷款利率也无法按照首套房的基准利率。

记者从泉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多个楼盘了解到,申请贷款的购房职工家庭名下均无购房记录,现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含二手房)的,认定为首套房贷款。也就是说,如果购房职工家庭如果名下已经有购房记录,就不能认定为首套房贷款。冠亚·凯旋门销售主管林榕告诉记者,像李先生这样的情况,只有把首套房卖掉,才能认定为首套房贷款,享受首套房的贷款优惠及利率,否则只能按照二套房来认定。

3.首套买144㎡以上 再买房不能公积金贷

最近,一些购房者向记者反映,第一次买房时,为了一步到位,买了144平方米以上的房子,最近想买第二套房子,发现已经没办法办理住房贷款。

记者了解到,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发放对象,是指名下已有一套普通自住住房或已使用一次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同时本次购买的住房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的公积金缴存职工。

根据规定,购房职工家庭已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非普通自住住宅(含二手房)或现有名下住房的面积超过144平方米以上,如果再次购买第二套住房均认定为非改善型住房,不能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过,可以申请商业贷,首付60%,利率在基准利率上上浮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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