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我行定于2013年9月13日10时在福州市鼓楼区琴亭路33号职工之家七层本行拍卖厅举行拍卖会。拍卖标的:
厦门鹭江道33号旅游客运大楼二楼整层(室内1230平方米、室外平台300平方米)与一楼东南角(42平方米)店面合并5年期租赁权。用途:经营无明火餐饮项目及配套迎宾接待。
承租条件:承租方必须是实际从事餐饮经营满5年以上,注册资金在5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的企业法人。
特别提示:根据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13)厦民终字第1089号中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的第三条规定:若原承租户拟行使优先承租权,应当按招租条件报名参加,否则视为放弃优先承租权;但竞价过程中不必竞价,待最终竞价确定后,可直接选择行使优先承租权,签订成交确认书。若不行使优先承租权,视为放弃,未尽事项按拍卖规则执行。
竞买人应于2013年9月12日10时前缴纳拍卖保证金并携带有效证件到我行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看样时间:2013年9月10日、11日
★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琴亭路33号福建职工之家七层
★联系电话:0591-87879996 87819755
★网 址:www.mtpm.com
福建省贸易信托拍卖行
2013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