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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N02版:城事/相拍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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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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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江区率先开展乡村医生签约

N本报记者 陈斯红 通讯员 叶金玉

本报讯 本月起,洛江区的农村居民就可享受医疗团队带来的服务了。近日,洛江区开展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医疗团队与村民签约,对口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公共卫生服务等。目前,已有近800户居民签约,今后将逐步覆盖至全体农村居民。

洛江区卫生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洛江区有4家乡镇卫生院、2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1家社区卫生所以及118个乡村医生。此次签约服务,由这些基层医疗机构组成29个团队,对口服务村民,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以及约定的特需服务。

每个服务团队由乡镇卫生院1名全科医生(或骨干医生)、1名护士、1名预防保健医生以及1名乡村医生组成。农村居民可自主选择乡村医生签约。通过签约方式,可以更明确医生职责,也更加便民。

今年4月,省卫生厅印发《福建省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指导意见(试行)》。目前,全省已确定30个县为乡村医生签约服务试点县,泉州有6个试点,洛江区首先开始。该区乡村医生签约服务试点工作,计划到今年年底常住人口签约率达30%以上,然后逐步覆盖至全体农村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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