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骏置业控股有限公司(股票代码:1966.HK)于2013年9月9日下午在香港召开股东特别大会,以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每十股送两股红股的决议案。
中骏置业于8月14日发布2013年度中期业绩报告时,董事会在决议发放中期股息每股港币6分的同时,建议每十股送两股红股,此项建议昨天获得该公司股东特别大会的批准。公司董事会认为,发行红股是对股东支持的回报,并将提升公司股票的市场流通性,从而扩大公司的股东及资本基础。
根据中骏置业股东特别大会的决议案,此次发行的红股将于2013年10月2日于香港联交所挂牌交易。
据中骏置业最新公布的业绩数据,其今年首八个月业绩表现出色,截至2013年8月31日止,首八个月累计实现合同销售金额约人民币69.67亿元,累计合同销售面积588,628平方米,同比分别大幅增加95%和45%。累计合同销售金额已达全年销售目标人民币75亿元约93%。于2013年8月31日,集团拥有土地储备合计总规划建筑面积约958万平方米(本集团权益部份面积合计约668万平方米)。
据悉,此前在2013年8月19日及20日,公司董事会主席黄朝阳先生增持中骏置业(1966.HK)200万股普通股,买入股份的价格区间为每股1.99港元至2.05港元。这显示了大股东对中骏置业价值的肯定,并对公司未来的发展充满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