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徐锡思
本报讯 入秋了,泉州街头也开始出现销售野生动物的流动小贩。记者昨日从泉州市森林公安局获悉,从9月开始就在巡查中处理了两起私售蛇的案件。
“私自销售野生动物是违法的,而且没有明确的来源,宰杀也未经检疫处理,食用存在风险。”据泉州市森林公安局治安科负责人介绍,5日下午在泉州市区湖心街与坪山路附近抓获一名兜售蛇的陈姓男子,缴获一条已经杀好的蛇和12条活蛇,包括眼镜蛇、菜花蛇、赤练蛇等。最终,活蛇被送往东湖动物园养殖。6日,又在坪山隧道口附近查处了另一起案件,一名黄姓男子贩卖8条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