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黄一红
最近,有读者致电反映,购买了一套总价80万出头的房子,在付了三成首付后,通过申请公积金贷款,获得了30万元贷款。可是,尚有20多万的资金缺口。正常情况下,如果购房人无法拿出这笔尾款,在公积金贷款额度用完之后,可以选择商业贷付清尾款,即选择组合贷款。但是,售楼人员却告知购房人不能再贷款了,需尽快付清余款,否则发律师函。这是怎么一回事?
邦邦从银行工作人员处了解到,这与购房人最初在申请公积金贷款时的类别有关系,如果购房人提出纯公积金贷款,填的表格自然也是纯公积金专属的表格,现在房子已进行了抵押,无法再更改,只能是将尾款付清。如果最初填的是组合贷款申请表,余款用商业贷也就顺理成章了。
现象
买房余款未付清
售楼人员称要发律师函
前不久,网友“丫丫”在海都购房邦QQ群发帖称,今年3月份时,购买了一套位于东部板块的房子,总价80万元左右。在付了25万元左右的首付,又申请了公积金贷款30万之后,打算年底付20多万的余款。可售楼部人员却通知她,要尽快付清余款,不付款的话,要发律师函。这样一来,把网友“丫丫”给吓到了。问题有这么严重吗?
随后,邦邦联系上了该网友了解到,这位网友毕业后刚工作了两年多,缴存公积金年限也不是太长,而男朋友的公积金在厦门。在买房过程中,综合考量种种因素后,网友“丫丫”最终选择了单职工纯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30万元。可申请之后,还有20多万元的缺口,售楼人员要求她现金付清,而且是尽快,不能拖到年底。丫丫不明白,为什么要现金付清?不是还可以申请商业贷款吗?
分析
贷款前
需分清纯公积金贷款与组合贷款
在首付之后,公积金贷款金额,特别是单职工公积金贷款,还无法满足购房需求,这样的现象并不少见。据业内人士介绍,这时有两个选择可供购房人选择,一是现金付清余款,二是选择组合贷款。余款能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付清自不必说,也没有可“纠结”的地方。不少购房者的问题,主要在于组合贷款方面。
据漳州建行工作人员介绍,纯公积金贷款与组合贷款的申请表不同,程序也不同,购房者在填写前夕,就须确定自己是想纯公积金贷款还是组合贷款,这才能正确填对表格,以后的申请审批程序才不会出错。像网友“丫丫”这样已申请纯公积金贷款的,说明抵押物已做了抵押,如果想继续申请商业贷款,抵押物已不存在,自是无法再做商业贷款申请。而组合贷款不同,在申请时,不论是公积金贷还是商业贷部分,两者是捆绑在一起的,抵押物同为一个,会被视为一份贷款。
业内人士建议,如果购房人存在网友“丫丫”这样的问题,想通过贷款还清余款的,在公积金贷款还未放贷的情况下,或许还可以利用这段时间做申请更改,改为申请组合贷款。只不过,组合贷和纯公积金贷的材料准备上有所不同,申请人要根据所需重新准备,而且以一式两份的要求准备最为妥当。最重要的,还是要看重新更改是否会通过,如若不允许,也只有将余款付清这一选择。
至于网友“丫丫”所反映的,售楼部要求尽快付清余款不能拖到年底,否则发律师函的说法,律师指出,这主要是看购房合同中约定的还款期限如何规定,购房人在最后期限前能交清余款也就没关系。
业内人士提醒购房者,在买房下定金签合同时,建议是根据自己的购房能力及还款能力做一个粗略测算,在与售楼人员沟通时也尽可能详细地说明购买力,做到沟通顺畅,才不至于在购房过程中埋下隐患,特别是现在审批严格的大背景下,更是要细心做好每一个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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