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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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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本报记者 练仁福 本报讯 省政府常务会议日前通过了《福建省税收保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将于今年11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的出台旨在加强税收征收管理,保障税收收入,今后税收保障将被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涉税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均需严格保密。 今后,各地税收预算的编制和调整应与当地税源相适应。税务机关应当根据经济发展实际和税源状况,科学预测税收目标,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反映重大税收增减变化因素,为编制预算提供依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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