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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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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证券时报 本报讯 9月17日,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发改委联合发布关于继续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明确2013—2015年,特大型城市或重点区域新能源汽车累计推广量不低于10000辆,其中,2013年最高补助标准为纯电动车乘用车续驶里程为250公里以上,补助6万元/辆,而纯电续驶里程大于50公里的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乘用车推广应用补助标准为3.5万元/辆。纯电动专用车(主要是邮政、物流、环卫等)按电池容量每千瓦时补贴2000元,每辆车补贴总额不超过15万。选择积极性较高的特大城市或城市群实施推广,重点加大政府机关、公共机构、公交等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力度。另外,中央财政将安排资金对示范城市给予综合奖励,奖励资金将主要用于充电设施建设等方面。具体奖励办法及标准另行制定。 新能源汽车生产公司、动力电池企业、电动汽车充电桩公司均将受益。江淮汽车(600418)公司已成功研发同悦纯电动、和悦插电式混合动力车型,目前同悦纯电动轿车已累计销售超过4000台。科陆电子(002121)、中恒电气(002364)在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方面均有所涉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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