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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XZA06版:民生/气象·拍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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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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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人民群众的事当自己的事
省法院决定,在全省法院广泛开展向黄志丽同志学习的活动

黄志丽

N本报记者 曾炳光 戴江海 通讯员 林娟娟 林晓萍 文/图

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芗城法院获悉,省高级人民法院已经发文,号召全省法院向芗城法院民一庭副庭长黄志丽学习。

黄志丽从事民事审判工作11年,认真履职,为民司法,公正司法,廉洁办案,先后审结民商事案件5010件,无一发回重审,无一撤销改判,无一申诉信访,无一投诉举报。

省法院要求,全省各级人民法院、厦门海事法院、福州铁路运输法院广泛开展向黄志丽同志学习的活动,学习她胸怀理想信念、忘我无私奉献的崇高品质;牢记党的宗旨、一心为民司法的公仆情怀;坚持公正司法、妥善化解矛盾的务实精神及严于律己、清正廉洁司法的优良作风。

坚持公正司法 妥善化解矛盾

黄志丽一直认为,让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是法官的神圣职责。

刚担任审判员时,黄志丽接手了一起相邻土地纠纷案。因案件事实简单,证据充分,她依法做出判决。回访时,她发现原、被告双方是亲戚,土地争议夹杂许多亲情纠葛,案件判了,事情却未真正解决,双方争吵不断,甚至断绝来往。被告90多岁的老祖父临终时,很遗憾地说:“一个小小的猪圈,毁了三代人的亲情。”这件事让黄志丽感触很深,她一直在思考,什么样的公正才是群众需要的。

多年的审判经验,让她认识到只有深入群众调查研究,查清案件事实真相,妥善修复受损关系,才是群众需要的公正。一次,黄志丽审理一起原告亚妹要求被告阿勇赔礼道歉、恢复名誉的侵权纠纷。接案当天,黄志丽就带着书记员来到社区询问详情。原来两个人是多年邻居,又都离异单身,被告阿勇对原告亚妹怀有爱慕之心,看到她与他人跳舞,心中不快,就忍不住嘀咕,以致引发争吵,对亚妹的社会评价产生不良影响。黄志丽在调解中发现,亚妹对阿勇其实也心存好感,只是因为争吵,让她失了面子。于是,黄志丽一边释法析理,一边帮双方做感情沟通,最终阿勇当场赔礼道歉,亚妹撤诉。双方冰释前嫌,最终走到了一起。

为回应群众对司法的新要求、新期待,黄志丽大胆创新,创设了“黄志丽法官工作室”。坚持每周两次进社区、下农村,开展巡回办案、诉前调解、法律咨询,化解涉诉信访问题,宣传法制知识,社区诉讼案件大幅下降。目前,芗城区已经有5个“黄志丽法官工作室”进驻社区。

坚持走群众路线 一心为民司法

小到一草一木的归属,大到巨额财产的追讨,黄志丽都认真负责对待,站在群众的角度考虑问题,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千方百计解决好当事人的诉求和困难。

农民工许某从工地脚手架上坠落,造成全身瘫痪,妻子将他丢在工地要挟雇主赔偿,对他不管不顾,雇主也拒绝赔偿。黄志丽提前介入调解,看到连翻身都困难的许某躺在办公桌,浑身屎尿、一脸绝望时,她真切地感受到了许某所承受的身心痛苦。当着许某妻子的面,黄志丽不顾脏臭,亲自为许某擦洗、喂饭喂水,并将心比心地与许某妻子长谈,唤起她的真情。同时,黄志丽还严肃指出雇主在管理上的漏洞和在法律上应负的责任。经过6个小时来回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许某当场拿到12万的赔偿款,许某妻子含着热泪说:“黄法官,请放心,我一定会好好用心照顾他。”

对待群众,黄志丽总是一张笑脸相迎,一句好话问候,一杯热茶暖心,一份真情解惑,真正做到在感情上贴近群众,在思想上尊重群众,在行动上换位思考,在心理上消除顾虑。为了能让当事人少跑一次路、少等一分钟、少操一份心,她总是坚持多用心一点、多辛苦一点、多服务一点。

办案11年,她坚持因案施策,在审理离婚案件中,大力宣扬家庭传统美德;在审理民间借贷案件中,提醒当事人合法经营、诚实守信;在审理相邻纠纷案件中,主张谦恭礼让、和睦相处的和谐理念;在审理赡养抚养案件中,弘扬敬老爱幼美德……赢得群众对司法的理解和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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