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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11版:财经 /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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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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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购美食被收餐具费 消费者可说 no

N本报记者 李秋云 通讯员 魏腾宏

本报讯 团购美食套餐时,你注意到套餐价中包含了餐具费吗?鲤城工商提醒,这些行为都是不合理的。近日,鲤城工商对网络团购的格式合同,及网络经营主体存在的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开展了检查。

8月份,鲤城工商局检查大队在整治时发现,辖区美食街一知名餐饮机构,通过拉手网、美团网等团购网站进行套餐团购,套餐中收取了餐具费。鲤城工商执法人员告诉记者,提供符合卫生条件的餐具,是餐馆应尽义务,餐馆应尊重消费者的选择权,如果只提供收费餐具是违规的。

同样可能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还有网络交易中的一些格式条款。工商人员注意到,一些参与团购的商家在条款中注明“一经领取,概不退换”。“这样的条款涉嫌违反《福建省实施消法办法》相关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所使用的格式条款,不得有下列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或者排除消费者主要权利的规定:免除或者部分免除经营者对其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承担的修理、更换、重作、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等责任。”

网络经营者对商品性能、成分、产地、质量等作虚假宣传,也是此次整治的重点。鲤城工商局在整治中发现,辖区一家经营内衣的天猫网店,在页面宣传上突出“0束缚”、“0负担”等违反广告法规的“绝对化”用语,并宣称采用“欧洲标准海绵”等成分。经工商人员调查,经营者无法提供权威机构认证的相关证书,涉嫌虚假宣传。“用夸张的语言来宣传效果,这是很多网络商家惯用的手法。”执法人员表示,遇到价格与品质反差近乎离谱等情况时,消费者得冷静辨别,不要轻信。

鲤城工商提醒,网上消费需留意各种陷阱及不公平的条款,遇到侵权行为,请及时向相关部门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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