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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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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本报记者 李秋云 通讯员 林华强 本报讯 近日,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一汽车4S店因举行试车有奖6000元免费旅游销售活动,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被工商部门立案查处。 日前,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商局在受理一起消费者与4S店的纠纷时发现,该4S店举办的试车抽奖活动中,宣称“试车的都可以参加抽奖”,而奖品是价值6000元的台湾游。我国法律法规明确规定“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不得超过五千元”,工商人员认为,该4S店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及《关于禁止有奖销售活动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工商依法进行立案查处。 最终,执法人员依据有关规定,对该4S店的违法行为作出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10000元的行政处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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