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系龙海市港尾镇“凯城花园”项目开发商,因部分购买“凯城花园”项目商住楼、公寓的购房者购房后,至今未付购房款或未全额支付购房款。为此,本公司特登报公告催款,凡拖欠购房款者,请于2013年10月10日前支付完毕,逾期视为相关购房者不履行合同,本公司将遵循相关法律规定,解除相关购房合同、收回房屋。
特此公告!
漳州凯城房地产有限公司
2013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