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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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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本报记者 廖海霞 通讯员 陈莉莉 本报讯 近日,石狮法院一审以拐卖儿童罪,判处36岁的四川人韩某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5000元。 2010年初,韩某来到石狮湖光路附近一服装厂打工,认识同车间的女工余某(22岁,重庆人,另案处理)并同居。2011年1月,余某生下一名男婴,但家人反对她与韩某在一起,两人也一直没领证结婚。由于忙于生计,两人都觉得抚养孩子费时费力,便决定把孩子卖给别人。当年7月,在工友陈某的连线下,韩某将孩子以4.38万元卖给陈某亲戚。 今年2月17日,余某的父亲得知此事后报警。次日,韩某落网,孩子也被成功解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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