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1:注销抵押怎么办理?
市区吴先生:先前做的房产按揭,已于2012年6月份还清所有贷款。房产证什么的也已从银行取回。现想办理注销抵押登记手续,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呢?到哪里办理?
邦邦回复:办理注销抵押手续,统一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办理。需要提供哪些材料,要分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如果按揭款还清时已经办理了房产证的,需提供房产证、按揭登记证明书、商品房买卖合同2份、银行提供的还款证明、他项权证书、漳州市房屋抵押权注销登记申请书(由抵贷双方共同申请)。另一种情况,按揭款还清时还未办房产证的,需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4份、产权登记证明书、按揭登记证明书、银行提供的还款证明、漳州市房屋抵押权注销登记申请书。
Q2:放款期限有限定吗?
市民小陈:公积金审核通过后,到银行签订了贷款合同,放款期限是多少呢?还是说这个是由银行说的算?没有第三方监管吗?我的已经拖好几个月了。
漳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答:如果有组合贷款,商业贷款部分要以银行审批为准,但是如果纯公积金贷款,是不需要这些的,公积金审批完成手续办完就可以放款了。
Q3:二次使用公积金怎么用?
市民小雨:我在县城有房子,芗城没房子,在县城买房子时用过公积金,现在要在芗城买房子还能使用公积金和贷款吗?
邦邦回复:如果首套人均面积没有超过35.3平方米,可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