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陈丹萍 通讯员 郭智山
【消费案例】
市民万先生2012年9月22日购买一台价值7200元合资50英寸彩电,去年12月份商家送货上门。万先生称,今年6月份他才开始使用该电视机,可是使用一天后他就发现该电视机有故障,于是他马上联系售后,售后上门检查后同意给予换机,但却一直拖延,迟迟未给予换机。今年6月11日至9月份,万先生多次催促,售后均称没有零配件不予处理。万先生十分不满,投诉至12315要求商家售后出具换机报告单,尽快给予换机。
【案例分析】
液晶电视三包期从安装交付日算起
万先生去年9月购买的彩电,直到今年6月才使用,一使用就发现彩电出现故障,根据国家三包法第九条规定: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退货时,销售者应当按发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然后依法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或者按购销合同办理。第十条规定:产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选择换货或者修理。换货时,销售者应当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然后依法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或者按购销合同办理。
由于万先生并没有在购买后马上安装使用该彩电,而是到今年6月才使用,因此早已过了国家三包规定的家电退换货时间,那又是否能够享受三包的退换货权益呢?
业内人士介绍道,在大部分消费者的认知中,产品的三包有效期是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但并非所有产品都如此,如平板电视机的三包期就是从安装之日算起。
丰泽工商12315提醒消费者,国家有关部门发布的《关于将平板电视机商品纳入调整范围的公告》中,明确平板电视机的“三包”有效期,是从送货、安装、调试全部结束之日起计算,不需要送货、安装、调试的,才从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
从安装交付日算起 消费者更受益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将平板电视机商品纳入〈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调整范围的公告》,等离子电视机整机三包有效期为1年,显示屏、驱动组件、逻辑组件、高频调谐器等主要部件三包有效期为3年;液晶电视整机三包有效期为1年,显示屏、背光组件、逻辑组件、高频调谐器等主要部件三包有效期为3年。相关规定称,平板电视机三包有效期从销售者和消费者约定的送货、安装、调试全部结束之日起计算,不需要送货、安装、调试的商品从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
记者了解到,按照惯例,家用电器的三包有效期一般都从开具发票之日起算。而从安装之日算起的新规定,更能保障消费者的利益。很多人为了方便,往往在装修房子的时候就将家电买好,可是等过了一段时间正式安装入住的时候,一旦发现家电有问题,却往往已经过了包退、包修的三包期,这让消费者有苦说不出来。这部分市民买了电视机却不急于安装,等其真正需要安装时,其间就可能存在长达数月的等待期,而这段三包时间就白白损失和浪费了。市民万先生的彩电也是放了快一年才使用,一使用就出现问题,如果按照从开票之日算起,那早已过了退换货的期限了。
□相关链接
无条件退换货难兑现?
很多商家为了吸引顾客而推出“无条件退换货”的促销手段。家电业内人士提醒消费者,在阅读商家有关“无条件退换货”的宣传内容时,要仔细寻找其不显眼处是否还有附加条件,比如“服装、通讯器材等不在退换货的范围中”等,对商家的承诺不要盲目轻信。严格来讲,消费者不会无缘无故要求退换货,通常是在遇到某些质量问题不得已时才会想到和商家交涉。当然,“无条件退换货”并不是经营者的法定义务,但在很多发达国家零售行业却是很普遍的做法,这需要建立在双方信任的基础上,既要求商家兑现自己的承诺,也要求消费者有文明、自律的消费行为。
这里要提醒广大消费者,我国目前对“无条件退换货”的法律法规还没有完善,消费者要理性消费,不要将“无条件退换货”作为购买商品的唯一标准和心理保障。同时,建议商家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宗旨,提高商品和服务的质量,履行承诺,诚信经营,为消费者营造一个良好、和谐的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