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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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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本报记者 林天真 通讯员 凌龙 小强 桂林 本报讯 27岁的晋江孕妇庄某一家在晋江妇幼保健院附近开了一家小吃店,为方便停车,在店门口的两个公共停车位上各放了一辆摩托车占车位。 昨日上午10时许,27岁的晋江人柯某与妻儿到医院做检查,四处找停车位时,发现了庄某小吃店门口的这两个车位,他将占车位的摩托车挪走,庄某便出来质问,并将摩托车推回原位。 双方为此吵了起来,柯某打了庄某一拳,踢了她姐姐几脚,导致怀孕两个月的庄某流血不止。旁边一些居民围了过来指责柯某,他这才停手报警。 民警赶到现场,马上将庄某送医,所幸母子均无大碍。目前,柯某因涉嫌殴打他人,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民警同时也批评教育了庄某姐妹占用停车位的行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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