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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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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本报记者 戴敏 通讯员 罗礼发 吴旭涛 本报讯 住旅馆还要求要有“小姐”作陪,被拒后纠集同伙把旅馆给砸了,把老板给打了。昨日,长汀县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四川人黄某有期徒刑一年。 2012年12月13日晚8时许,黄某同“杨某娃”、“董事长”、唐某林等人(均另案处理)来到位于长汀县汀州镇营背大街的一家旅馆,黄某等人不仅要住宿,还要有“小姐”陪,被老板吴某拒绝了。眼看自己的要求没有得到满足,黄某等人觉得是老板存心刁难,不肯提供服务。一怒之下,黄某等人又叫来两个同伴,把旅馆内的电脑显示屏、玻璃门等砸了个稀烂,并把旅馆内的吴某和华某给打了一顿。 今年4月17日凌晨,黄某在龙岩市新罗区一旅馆被抓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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