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史国亮 通讯员 黄振宜
本报讯 前晚23时50分许,南安柳城派出所在电信大厦路口设卡盘查。一部行驶的小车在离卡点100米的地方停下,民警上前检查,司机欣然配合。但当民警告知司机酒精测试仪有反应时,司机大声辩白,称他一整天没碰酒了。
原来,司机王某今年33岁,是南安溪美街道人,经营着一家茶叶店。前一天晚上,他与朋友喝酒,一直喝到通宵。前天上午,因醉酒难受他吐了好一阵。到了下午,感觉酒醒得差不多了,王某便出门办事,一直忙到晚上11点多。
被检查前,王某还驾车送朋友回了家。当他行驶到成功街电信大厦附近时,见路口有民警设卡。因自己的驾驶证刚考到科目三,按规定不该开车,他才把车停了下来。不料最后还是被查了。
经测试,王某体内酒精度为48.30mg/100ml,属酒后且无证驾驶,被处以治安拘留14日,罚款2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