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见习记者 肖和勇 通讯员 黄梅君 黄炳坤 李艺文
本报讯 想起7月8日凌晨的囧事,漳浦县人朱某有就后悔莫及。
7日晚,朱某有到城区一烧烤摊喝闷酒。直到第二天凌晨3点多,才骑摩托回家。
到了绥安镇水涵新村台湾路,一条狗杀出道来,还配上一阵汪汪大叫。
“哧!”摩托一打滑,车倒地,人摔伤。
“心情不好,连狗都来添乱!”朱某有怒火中烧,追着狗一阵跑,一阵骂。
这狗,躲进屋里,不敢出来。
见此,朱某有还不解气,他先到前门处敲门,再到后门处踹门,大喊大叫,警告狗的主人管好自家狗,还辱骂对方。
看到朱某有不肯罢休,狗主人只好报警。
民警来了,带走麻龟朱某有。而朱某有的血液酒精浓度:294.60mg/100ml,属醉驾。
经漳浦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昨天,漳浦法院一审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判处朱某有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