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廖明生
本报讯 作为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2014年1月1日起,龙岩市城镇居民医保政策将再次调整。昨日,记者从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获悉,此次调整将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的意外伤害列为门诊特殊病种,同时,重症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抗排异反应治疗等门诊补偿封顶线调整上升为7万元。
透析等门诊补偿封顶线7万
龙岩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综合科的许科长介绍,此次调整的内容主要为:将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的意外伤害列为门诊特殊病种,起付线100元,补偿比例为90%,封顶线1万元。学生意外伤害导致死亡,凭相关材料一次性补偿5000元。
重症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抗排异反应治疗、肝硬化(失代偿期)、血友病、恶性肿瘤使用伊马替尼药物治疗的门诊补偿封顶线均有所提高,与住院共用年度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7万元。
此次政策调整还在原有的门诊特殊病种基础上,增加血友病(成人)、重症肌无力、强直性脊柱炎、白内障门诊手术治疗、肝硬化(失代偿期)和帕金森病为城镇职工乙类门诊特殊病种。
基本医保最高支付额度7.5万
今年龙岩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额度从2012年的6万元调高到7万元。这次调整还一步到位,将2014年的最高支付额度调整为7.5万元,2015年的调整为8万元。
同时,参保职工住院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三级医院由600元调整到800元,二级医院由450元调整到600元,一级医院仍执行300元的标准;参保患者当年度再次住院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下降100元,直至为零;转外就医,个人自付比例增加三个百分点。门诊特殊病种和治疗项目统筹基金起付标准由600元调整到700元。
居民医保大病统筹保费也有所调整。每人每年从基金中提取15元(原提取10元)用于建立城镇居民大额医疗费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居民参保患者年度累计政策范围内费用自付部分超过1.5万元的,最高支付限额15万元,补偿比例则需要由医保经办机构通过公开招投标的形式按照最高中标原则确定。
补缴金额政府补助320元
市医保中心提醒,已参保的成年人及婴幼儿2014年度的城镇居民缴费时间截至2013年12月31日,各农业银行网点皆可缴费。已参保而未领到社会保障卡的城镇居民可拨打“12333”查询卡号,再到农行报卡号缴费;新参保人员在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办理登记,学生则统一由学校负责办理登记。
超过正常缴费时间的视为补缴,补缴金额为个人缴费部分(70元)外加政府补助部分(2014年政府补助预计将提高至320元,2013年为280元),共计390元。补缴满三个月后方可享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期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