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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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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本报记者 李秋云 通讯员 洪少彬 游雪芳 【维权日记】 时间:2013年9月 地点:鲤城区常泰路一车行 维权主持人:鲤城工商局浮桥工商所、鲤城消委会 维权心得:在车行看中一款车,也交了订金,却被告知一定要在车行购买保险。工商执法人员提醒,车行强制消费者购买保险,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消费者可拒绝。 【维权案例】 消费者胡先生在鲤城常泰路一车行看中了一款车,并交了10000元订金。然而,随后车行的做法却让胡先生难以接受。工作人员要求胡先生在车行购买保险,否则就不能享受优惠价。“商家这样的做法属于捆绑销售,不合理吧。”胡先生对这样的做法很不满意,要求车行退还订金,与车行沟通后无法达成一致,胡先生遂投诉至12315。 鲤城工商局浮桥工商所接到投诉后介入调解。消费者要求立即退还订金,而车行解释称此前就与消费者说明要在其车行购买保险才能享受车身价格的优惠,如消费者自己办理保险则是另外的销售方案。双方各执一词。 工商人员提醒,车行应充分尊重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不得强制消费者在车行购买保险;为避免纠纷,在购车前期,销售人员应与消费者就各种方案进行充分沟通,让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最终,该车行退还消费者10000元订金,而其因侵犯消费者权益被罚款5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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