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戴敏 通讯员 黄晓菁
本报讯 家门口等待前女友,却见陌生男子载她一起回家并久久没离开,一时火起的大学生陈某亮怒烧陌生男子的摩托车。昨日,漳平市检察院对被告人陈某亮以故意毁坏财物案提起公诉。
陈某亮是厦门一高校在校生。今年暑假期间的一晚,他到前女友小吕家附近等候,却看到归来的小吕,是由一个陌生男子载回来的。男子跟随小吕一起进了家门,他在外等候多时,眼看已经晚上11点多了,该男子还没出来。一时怒气,他便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将对方的摩托车坐垫点燃。
经鉴定,该被烧毁的摩托车价值人民币7813元。小陈的行为已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冷静下来的陈某亮后悔万分,主动向对方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但是其此前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法院将择日开庭审理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