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曾炳光 通讯员 真坚 满荣
本报讯 入住酒店410,结果喝多了,迷糊中推开虚掩的401房间,巧的是,房间前几天失窃过,401的房客以为又遭贼惦记,忙向前台报警。
这一幕发生在芗城区北斗工业园的金源广场华源大酒店。
今年6月16日,南靖人程某邀好友汪某一起到北斗工业园区找女友。当晚他们在附近大排档喝酒,次日凌晨1时,酒宴才结束。没车回家的程某决定就近入住酒店,他和汪某开了一间房号为410的客房。
醉眼蒙眬中,两人走到了401客房门口。程某以为到了自己的房间,就推门进去。里面两个女子正相谈甚欢,见他们进来,一脸惊诧。
程某忙道歉并退出。不想,入住那间房间的两位华安女子,两天前遭小偷光顾。她们以为程某就是之前的小偷,于是拨打酒店前台电话报警。
闻讯赶来的酒店保安许某冲到房间,经过搜寻,在3楼发现程某两人,并上前追赶。程某和汪某一路狂奔,最终慌不择路,从三楼跳到二楼的雨披。许某见程某逃跑,更加认定两人是小偷,便不分青红皂白挥拳朝程某、汪某两人打了过去。许某身材魁梧,程某、汪某一下子就被打蒙了。
经法医鉴定,汪某双侧鼻骨、右上颌骨额突及鼻中隔骨折,损伤程度属轻伤,程某损伤程度属轻微伤。
后许某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昨日,经漳州芗城检察院提起公诉,许某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拘役4个月。
如果程某他们没有喝酒眼花,如果两女子两天前没有被盗,如果保安在接到报警后,抓住程某时,多问一句。如果以上的如果有一个成立,这样的乌龙事件,可能就不会发生。但是如果保安没有“见小偷就打”,程某两人被打这样的事根本不会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