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今年初,32岁的陈某从老家仙游到石狮,一直未找到稳定的工作,整日无事闲逛。2月3日凌晨,陈某路过石狮九二路一家手机店时,看见店铺的铁皮门锁翻在外面。
“看样子应该很好撬开。”陈某心想着,便到商店买了把螺丝刀,撬开铁皮门,用塑料袋偷走店铺内113部手机,价值11多万元。次日,陈某将其中的10余部手机卖给泉州、厦门等地的手机经销商,赚到4400元。2月7日,正当陈某还想将其他手机脱手时,被石狮警方布局抓获。
陈某还交代了今年1月17日凌晨,他曾偷偷潜入超市储物间,偷走超市内价值2万多元的烟、酒。
石狮法院审理认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总价值139583元,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日前,陈某被石狮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4年3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
N本报记者 廖海霞 见习记者 洪燕茹 通讯员 庄凌龙 林镇中 纪贵源 连毅 吴维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