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在石狮务工的詹某、吴某两人是朋友。去年11月的一天,没钱花的两人商量着去道路上偷点路灯电缆线。
詹某联系上在石狮一工地开挖掘机的洪某,吴某找来做废品买卖的李某。四人分工,詹、吴两人夜里到石狮大道踩点;凌晨时,洪某开挖掘机挖出,再由李某拿大钳剪断盗走。李某再以45元/米的价格收购,詹、吴、洪3人得钱后再分赃。随后,李某再转卖赚取差价。
去年11月至今年1月,詹某4人在石狮大道上偷了7次,共偷走541米路灯电缆线,卖得5万多元。今年1月12日凌晨,他们在石狮大道蚶江往宝盖方向路灯旁准备作案时,被公安人员逮了个现行。
日前,因犯盗窃罪,詹某(22岁、泉港人)、吴某(23岁、惠安人)领刑2年3个月;洪某(22岁,南安人)、李某(26岁,安徽人)领刑2年,另4人被石狮法院各处罚金1万元。
N本报记者 廖海霞 见习记者 洪燕茹 通讯员 庄凌龙 林镇中 纪贵源 连毅 吴维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