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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2版:城事/相拍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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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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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台商投资区洛阳镇
点蚊香驱蚊 却烧了自家房

N本报记者 陈邵珣 通讯员 王韬

本报讯 前晚6时15分许,泉州台商投资区洛阳镇一栋老屋发生火灾,老屋的屋顶被烧塌。所幸,独居的老汉许先生及时逃出屋外,幸免于难。

着火的是位于洛阳旧街的一处土木结构的旧屋,只有一层,屋主许先生在事发时已在床上休息。睡前,他在床边点了盘蚊香。睡着睡着,许先生突然被浓烟呛醒,睁眼后看见蚊香已经点燃了垫在底部的纸,并向周边蔓延开来。由于年老体弱且腿脚不便,许先生只顾着逃出去,并未对火进行初期扑救。

消防官兵抵达现场时,却发现洛阳旧街入口前往火场的必经之路上,不仅随意停放着电动车、摩托车,还有小摊小贩在经营,加之随意牵设的电线就像蜘蛛网一样,阻挡了消防车辆的通行。消防官兵通过移动路边车辆、托举车顶电线等方法,才得以通行。原本只有百来米的旧街上,消防车用了将近5分钟,才顺利抵达火灾现场。

此时,事发房屋的屋顶已经被烧塌,火势依旧较大,周边民房的墙体在大火烘烤下,也受到不同程度损坏。约10分钟后,火被彻底扑灭。

消防官兵提醒,市民在使用蚊香时,要使用蚊香盘,并放置到较为安全的位置,以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此外,大伙在规划相对不够合理的旧街道、旧小区内,请勿随意占用消防通道,保持消防车道畅通,为火灾扑救争取时间,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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