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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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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本报记者 曾小琴 本报讯 泉州市企事业单位人才高地开始评选。昨日,记者从泉州市公务员局获悉,今年起,泉州将每年评选5个企事业单位人才高地,各类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等事业单位,均可按规定申报。获评者每个奖励10万元,用于人才资源开发建设。 人才高地系借用高地这一形象的比喻,泛指有才识学问和德才兼备的人高度集聚的地区。据悉,申报对象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包括:拥有1名以上同行业公认的创业创新团队领军人才(不含兼职),3名以上创新团队核心成员。团队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人才发展战略规划清晰,人才工作措施有效,产学研合作机制完善,人才投入保障充分,具备有利于人才成长和发挥作用的优良环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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