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涂传之
本报讯 南安山美水库近在咫尺,却直排污水入东溪,污染泉州水源地的无证塑料厂被取缔3天后(本报本月24日起连续报道),这家塑料厂的浙江温州籍老板罗某于26日现身,配合相关部门做笔录。目前,南安工商部门对此案的调查仍在进行中,码头镇政府已将塑料厂清理完毕。
罗某于26日上午现身,称工厂股份是向原老板李某购买的。在配合南安工商、环保部门做笔录时,他辩称,塑料厂是今年5月才开始生产,原有完备的沉淀池等处污设施,但此后设施损坏,“产品实际并未卖出多少”。目前,码头镇政府已将厂内的设施、原料清理完毕,工商部门的调查仍在进行中。
记者昨日从南安市环保局获悉,23日工作人员从现场抽取的污水水样检测结果已经出炉。其中,水样酸碱值和氮氧含量皆正常,但另一主要水质指标化学需氧量(COD,是指标水体有机污染的一项重要指标,能够反映出水体的污染程度)超过200mg/L,超过I类污水综合排放标准100mg/L一倍多。同时,综合厂内现场抽查结果和笔录内容,环保部门发现,塑料厂直排东溪的乳白色污水中,主要成分是作为生产原料的编织袋上残存的腻子粉。
经过调查,南安市环保局认定塑料厂有3项违法违规行为,分别是:未经环保部门审批,擅自建设工厂并生产;生产过程中,未建设相应配套处理设施;排出废水超标。参考相关法律法规,给出处罚意见为罚款5万至7万元,具体处罚决定近日将作出。
泉州市环保局称,因该案排污未涉及重金属、危险废物、放射性物质等,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环保部门不会移交此案至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