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潮
本报讯 日前,台“监察院长”王建煊撰文批评一些法官判案缺乏同理心(换位思考),导致常有不食人间烟火的判案,“讲得不道德一点,真希望法官家里多遭遇一些不幸的事,他们才不会以仍有可教化空间为由,放纵杀人犯,这样恐龙法官及智障法官应该会少一些”。王建煊的说法引发争议,有法官认为这是恶毒的诅咒。
批法官判案缺乏同理心
王建煊以创办人身份,在无子西瓜基金会网站发表《割喉魔愿望果然实现了》,提到29岁台南男子曾文钦认为借钱度日太辛苦,不如吃牢饭简易,听闻杀一两个人不会被判死,于是就诱骗11岁男童至游乐场所厕所,割喉致死。
他说,这件杀人案人神共愤,但奇怪的是,法官却以嫌犯身心及成长环境并不健全,仍有“可教化空间”为由,判他无期徒刑。舆论一片哗然,天理何在?不可思议。
王建煊认为,法官判死,当然应该慎重又慎重,但一些法官判案常有不食人间烟火之感,缺乏同理心,因此被称为“恐龙法官”或“智障法官”似不为过。
王建煊指出,法官判案最忌缺少同理心,不能感同身受。从前有个法官对强暴妇女案一律轻判,认为食色性也,只是一时冲动。后来,这个法官的女儿被强暴,他看到女儿整天要死要活的样子,才体会到强暴妇女是多么罪大恶极的事,以后一律重判。
有法官认为这是恶毒诅咒
对于此番言论,网友持不同看法,有人认为,社会上的确有许多“恐龙法官”,做出的判决让人失望,“王院长这次英明!”也有人说,如果社会上多数人认同王建煊的言论,台湾会沉沦也是必然。
许多法官听闻此说后嗤之以鼻,有法官认为这是用恶毒的言语诅咒法官及其家属,还有一个法官说,不要逼他造句“真希望王建煊家里……”,判决要有同理心,但不该和家中发生不幸的事扯上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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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这些言行惹争议
2010年12月,王建煊批大学生打工是贱卖人生的黄金时间,实在笨死了。
2011年10月,王建煊于上班时间在“监察院”礼堂帮友人证婚,支使工友布置场地。
2012年5月,王建煊质疑女人隆胸,说乳房若是假的,摸起来怪怪的,既不舒服又无意义。
2013年8月,因基隆市长张通荣弹劾案未过,王建煊批“监察院”连鸡肋都不如,关门算了,并指“监察委员”多权钱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