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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8版:财经/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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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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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的“声份证”: 声音商标来了
新修订的《商标法》将于明年实施,声音也能注册商标,闽企备战抢“声”大战

N本报记者 林可

本报讯 新修订的《商标法》将于明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声音商标也将正式进入我们的生活。昨日,记者从省商标协会了解到,由于具体细则还未出台,目前还没相关声音商标申请,但记者了解到,不少福建公司在准备抢注“声音”。

新修订的《商标法》与现行商标法相比,增加了商标注册类型,允许注册“声音”。

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和声音,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省商标协会黄秘书长告诉记者,商标是商品标志的来源判断,把声音列入商标注册范围,是对日常生活的经验总结。比如英特尔广告的声音一出来,我们就认定这是专属于英特尔的标志。

声音商标的规定正式生效,美丽的音符也就不再只是为我们所欣赏,它还具备一定的商业价值。随着无线网络的普及,多媒体广告不仅出现在网络上,还可以出现在手机微信、博客及各类APP应用上,为自己打上“声音”商标,将引发企业的无限创意。

记者从福建多家商标事务所了解到,已有不少福建公司在准备抢“声音”。福建点通商标事务所刘总告诉记者,歌声是有版权的,同时表演者还享有表演者权,若将歌声作为商标注册,需要征得词曲作者及演唱者的同意,声音注册商标的相关工作细则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否则会出现一系列侵权问题。

省商标协会黄秘书长也表示,今后,流行音乐、动物的叫声及其他稀奇古怪的声音,或都难以逃脱被抢注的命运。可以想象,有人会把“鸡叫”声音作为鸡肉类食品的商标,有人甚至可能会把“叮咚”的泉水声注册在矿泉水等饮品上,还有人会把“鼓声”注册在乐器等商品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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