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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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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本报记者 廖海霞 通讯员 许鸿源 本报讯 “光头,给我点钱买酒喝。”33岁的危某喝多了,到石狮鸳鸯池公园门口看人下棋,逮到一个光头男子,威胁人给钱。对方惧怕,前后三次共给了25元。危某不满意,第四次提出要求,光头男子报了警。昨日,石狮法院以抢劫罪判处危某有期徒刑3年9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危某是贵州人,曾因抢劫罪被晋江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去年5月9日刑满释放。之后,他来到石狮,没固定工作,整日游荡。在公园抢钱这事发生在今年6月28日下午。法院审理认为,危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胁迫手段强行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危某在前罪刑罚执行完毕后5年内再犯罪,是累犯,依法予以重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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