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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N14版:闽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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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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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感悟
成人不过是大一号的幼儿

N摘自《西安晚报》

我与我女儿小年朝夕相处,我从她身上学到的,不亚于我教给她的。而成人,不过是大一号的幼儿。

我在工作,她在我身边叫嚣乎东西,隳突乎南北。我实在写不下去,哀号:“你好吵呀,和你在一起我累死了。”

她说:“不可能。和你在一起,我一点儿也不累。”

我说:“你当然不累。”

她反问:“我和你有什么区别?”

她还不懂,同一个时间,同一份存在,同一种关系,每位当事人的感受、想法、立场都不一样。

成年人也一样,否则就不会有人问:我们相爱十年,为什么他突然提分手——“相爱”?你确定?你只能听到你心的声音,而他也许和我一样,觉得你好吵呀他累死了。

小年的最爱是蛋炒饭,而我又放了肉、虾仁、香肠,还炒进去绿油油的竹叶菜。她既见美食,十分欢喜,往上一扑——说时迟那时快,这顿饭祭地了。

她伤心地哇哇大哭:“我要我要。”

我忙着打扫清场:“没有了,给你吃面包吧。”

“我不是故意的呀。”她非常委屈、非常委屈地看我。

动机和后果,并不一定直接对应。无心之失也是失,无意的言行照样会铸成大错。并且,覆水难收。

成年人也未必全懂吧。否则我们不会听到那么多的“我真的没想到”、“我也是一番好心”。是的,过失致人死亡与故意杀人,在法律上量刑差得很远,但,对于死者来说,完全一样呀。

吃饭时,她吃着吃着,上半身趴上桌来。我呵斥:“手肘拿下去。”她像一只小蝙蝠一样坚持挂着:“这样舒服。”我强行把她揪下来,像从礁石上剥离一枚珍珠贝,她挣扎不已,哭得心都碎了。我索性把她的椅子推到远远的、够不到桌子的地方。

等她不哭了,我再轻言细语:“年年,手肘上桌会妨碍到其他人夹菜的。不能为了自己舒服,让其他人不舒服,对不对?”

她眨巴眨巴还泪汪汪的眼睛,不说话。

下一顿饭,她无意中又趴下去,马上弹起来,对自己说:“妈妈说,手肘不能上桌,会妨碍其他人。”为自己的表现良好得意地笑起来。

太多成年人还不如她呢,怎么舒服怎么来,从来没想过其他人有多不舒服。他们活在世上,像一台轰隆隆的压路机,所向披靡,遇佛压佛,遇人压人。小年,闹过别扭之后进步了,他们可能永远不会。

所谓成长,绝不只是指身高到达七尺,腰围索性超过身高,而是学会替人家着想,承担行为后果,照顾其他人的存在……这些幼儿园起就在教的规则,够我们用一生了。

学会这些,就是传说中的:懂事。

还有一些事,小孩懂,大人反而未必。

一次,我装可爱、奶声奶气问小年:“年年,妈妈好爱你,你是不是最爱妈妈呀?”

她沉着地摇摇头,朱唇轻启:“姥姥。”

是的,我最爱她,她最爱的人不是我。就好像,同理可证,最爱我的人是我母亲,而我的爱,给了另一个人。这不是孤证,张洁回忆母亲的文章叫做《世界上最疼我的那个人去了》,第一次阅读,我还年轻,只觉得刺眼,心想为什么不是“世界上我最疼的那个人”。到这个年纪,不禁感喟:老一代写作者,多么诚实。

爱生来就不对等。我在做了母亲之后终于明白。

而我决定,做一个懂事的女子,努力接受“我爱她远胜她爱我”这个残酷却最合天理人情的事实。

(叶倾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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