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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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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本报记者 林淑芳 通讯员 游雪芳 魏腾宏 本报讯 近日,消费者张先生买了一部二手苹果手机,由于是组装机,售后服务店无法维修,而张先生又没和商家做好维修约定。昨天,经过调解,商家最终同意消费者退还手机。 10月底,张先生在泉州市鲤城区一家通讯店买了一部二手的苹果手机,价格是1750元。商家跟他说,手机是原装的,没经过拆动。细心的张先生在苹果体验店验证得知,这部手机其实是组装机,很难维修。张先生与商家协商,商家回应说手机是从朋友那边拿的,自己事先并不知情。双方僵持不下,张先生遂投诉至鲤城工商局12315。张先生和商家仅口头约定,没有留下凭据。经过调解,商家最终同意为消费者退货。 工商人员提醒,近期出现的几起手机维修调解多是因购买二手机引起的。消费者在和商家达成交易之前,首先应该留下购物凭证,并写上购买时间;双方在保修问题上的承诺也应该有纸面凭证,比如“店保×个月”等,以免日后出现纠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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