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付某要到女友租房过夜,却被女友以家中有客拒绝,大为光火,认定女友与人有染,将客人打成重伤。昨日,他涉嫌故意伤害罪,被芗城检察院批准逮捕。
今年10月20日凌晨2点多,付某到芗城区亨立苑小区门口,打电话给女友张某,说要在她的租房过夜。
此时,张某正和男性朋友黄某在家喝酒聊天,拒绝男友的请求。
付某觉得,女友肯定有问题,就蹲守在楼道口,想看个究竟。过了一会儿,他见黄某从女友租房出来,就尾追其后,在小区门前将对方打倒在地。经鉴定,黄某后脑勺受伤,为重伤。案发当天,付某自动到派出所投案。
后来一查,黄某与张某只是普通的朋友关系。
N本报记者 陈青松 曾炳光 见习记者 肖和勇 通讯员 郑乐和 艳红 艳珊 张龙贵 周瑞壬 杨育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