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练仁福
本报讯 4日,省纪委转发中央纪委《关于严禁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的通知》,严禁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
省纪委指出,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和金融机构,必须严格按照《通知》要求,不得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做到令行禁止。要严肃财经纪律,强化审计监督,相关费用不准转嫁摊派,一律不予公款报销。对严重违纪的,视情节予以纪律处分,通报曝光典型案例,并追究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