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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XZN10版:同城·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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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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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农村房屋
有望“两证合一”

N本报记者 魏暾

本报讯 昨日,厦门国土资源与房地产管理局总规划师卢海林接听市长专线,透露明年厦门农村地区有望施行“两证合一”,即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合并成房地产权证。

早在1997年,厦门城镇国有土地范围内已实行“两证合一”,而农村则实行土地房屋登记统一管理。卢海林表示,“两证合一”后,农村地区的群众便不需要来回跑多个部门,节省了时间,还为将来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奠定良好的基础。

农村房屋也能抵押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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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厦门农民如果在资金上遇到困难,可以通过抵押房屋向银行借款了。近日,厦门国土资源与房地产管理局出台配套文件《厦门市农村房屋抵押备案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允许农村房屋可以抵押备案。

一旦确认房屋的产权清楚、材料齐全,申请人在10个工作日内便可完结备案。之后再进行抵押担保,向银行借款,获得资金。

目前,厦门市农村房屋抵押备案业务已在集美灌口镇、海沧东孚镇、同安大同街道以及翔安马巷镇等四个街镇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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