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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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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本报记者 黄颖 本报讯 55万元采购的环卫专用车挂不了牌,宁德寿宁县南阳镇政府为此很着急,6日,他们一行7人“组团”来漳州找供货企业协商。 这事从今年2月说起。 当时,宁德市寿宁县南阳镇政府,与漳州市一汽车销售企业,签订采购合同,花55万元,买了一辆环卫专用车。6月份,车辆到货。8月15日,南阳镇政府到宁德市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查站办理上牌手续,却被告知,这辆车于2013年4月10日,被机动车主管部门公告禁止生产、销售,不能挂牌。南阳镇政府认为供货方隐瞒事实,销售已禁止生产销售的产品,存在欺诈行为,要求供货商退货并赔偿合计110万元,但一直协商未果。 11月6日,南阳镇政府副镇长、纪检书记、环卫车司机,以及寿宁县工商局相关领导、工作人员等,请求漳州市工商部门帮助调解。 调解中,供货商表示,该型号车辆不能上牌,是因为当地交警未及时更新机动车主管部门公告信息导致,同时表态,可协助办理上牌手续,如果不能上牌,将予以退货。 11月7日,漳州市和宁德市两地工商部门调解后,双方达成协议:在南阳镇政府补4万元差价后,供货商为其更换其他型号产品,并支付1万元,作为协商此次所产生的各项费用补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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