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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N05版:城事/晋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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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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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私了再追讨 记得留有效信息

N本报记者 华健

通讯员 王森森

本报讯 “因为车祸与对方私了,事后才发现右腿骨折,要不是交警排查找到肇事车辆,真不知该如何付医疗费。”昨日,石狮73岁孤寡老人李悌建对登门看望他的石狮交管大队施警官说。

现在李悌建老人右腿还打着石膏。今年4月18日,他不小心被一辆摩托车撞到,当时觉得没大碍,双方以100元私了,回家后还觉得腿痛,到医院检查,才知右腿骨折。

家属随后向石狮交管大队报警,但老人不记得车牌,只记得对方载有一名穿校服的孩子。民警只好针对市区多所学校门口的摩托车进行摸排,调阅沿线监控,最后锁定肇事者吴某。

40多岁吴某承认当天的肇事行为,但其本人也有残疾,是低保户,2万多元的医疗费,他称无能为力。经办案民警协调,最后由吴某的亲属捐助12000元赔偿给老李。前日,钱已送到其手中。

对此,石狮交管大队提醒市民,发生交通事故后选择私了的,应尽量留下对方的一些信息,比如车牌号、身份信息、联系电话等,防止再发生次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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